| 买家提出“虚拟物品诚保代充”赔付申请的条件 1、买家提出赔付申请所指向的卖家已参加“诚信保证服务”并提供“诚保代充”服务; 2、买家已要求卖家提供“诚保代充”赔付而被卖家拒绝,或无法联系到该卖家,或卖家中断其经营或服务; 3、买家的赔付申请在形式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; 4、拍下付款时间在24:00-次日9:00期间的交易不能申请赔付; 5、买家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卖家的交易时间(买家付款时间起,至卖家完成实际发货时间止)超过1小时(“手机充值”类目下,充值方式选择“代充24小时内到帐”的为24小时或“代充48小时内到帐”的为48小时),且卖家拒绝履行其承诺的“诚保代充”服务; 6、赔付申请金额以以下约定金额为限: 交易金额在50元以下,赔付金额为10元; 交易金额在50元以上(包括50元),赔付金额为(10+交易金额*5%)元; 7、买家提出“虚拟物品诚保代充”赔付申请应在交易成功之日起14天内。 查看更多相似文章 |